| 索 引 号 | 014281456/2022-00009 |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安峰镇 | 发文日期 | 2022-04-12 |
| 标 题 | 安峰镇关于做好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安峰镇关于做好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场所:
根据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关于开展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安峰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将对全镇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场所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安峰镇关于开展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场所依据各自职责,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工作:
一、检查时间:自即日起保持常态化
二、各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对照附件1常态化防控方案检查:一是重点人群摸底情况、应检尽检情况。二是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等重点商业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三是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等重点商业场所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配备情况,以及测温验码、扫码通行、通风消毒、口罩佩戴、预约限流、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立即开展每日自查。
1、商场超市自查情况填写附件2表格报送到:王 也 电话:19551307686
2、餐饮场所自查情况填写附件3表格报送到:李冬阳 电话:15805127171
3、住宿场所自查情况填写附件4表格报送到:唐春云电话:15298623000
四、部门检查。请镇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检查通知职责分工,积极对接业务、衔接工作,并对各企业、经营场所自查情况开展检查指导,于每日15时前将自查情况报镇经发局(联系人:张小皓 电话:15105131013)其中:
安峰镇经济发展局:负责信息汇总,包括: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从业人员总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情况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落实情况;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场所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配备情况等。安监科负责加油站场所通风消毒、口罩配戴,防控措形落实情况。
安峰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场所现场督察测温验码、扫码通行,通风消毒、口罩配戴,预约限流、人员聚集等防控措形落实情况。
安峰镇市场监管局:负责汇总上报外卖相关工作人员应检尽检情况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落实情况。以及餐饮场所现场督察测温验码、扫码通行,通风消毒、口罩配戴,预约限流、人员聚集、禁止堂食等防控措形落实情况。
镇派出所:负责汇总上报本系统内备案的住宿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住宿场所现场督察测温验码、扫码通行,通风消毒、口罩配戴,预约限流、人员聚集等防控措形落实情况。
安峰镇疫情防控办: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场所落实消毒工作规范,汇总上报检查相关场所消毒操作规程、日常消杀记录和组织安排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工作。
安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安峰镇商场、超市和餐饮住宿等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一、恢复营业前准备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场内保洁清理。营业前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清理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垃圾,做到卫生无死角。有条件的,可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清洗消毒。
(三)复岗人员培训。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四)防控物资配备。提前采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五)设置防控区域。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六)掌握应急措施。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二、营业中卫生管理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加强室内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新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通风系统需关闭回风系统。
(三)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
(四)缩短顾客等候时间。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五)卫生间保洁。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六)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四、人员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顾客也要佩戴口罩。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三)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六、“应检尽检”工作
(一)商场超市、农贸(批)市场生鲜、果蔬及冷柜台工作人员,每日检测1次核酸,除以上其他超市工作人员每周检测核酸人数不低于总数的5%。
(二)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含咖啡厅、茶社、仅从事外卖经营的餐饮单位等)从业人员,每 3 日检测 1 次,且每天检测人数不低于总数35%。
(三)正常营业住宿单位从业人员,每日检测1次核酸,每周检测核酸人数不低于总数的5%。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每2日检测1次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