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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56/2022-00005
发布机构 东海县安峰镇 发文日期 2022-02-18
标 题 关于印发《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4-28

关于印发《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推进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相关工作,根据县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海县安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

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专项

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现开展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专项行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经县级督查前期反馈,我镇现有整改规模畜禽养殖场2家,非规模养殖场(户)104家。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全镇粪污处理设施是否配套建设到位,资源化利用措施是否落实,雨污是否分流,防渗出、泄漏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是否造成周边水体污染等进行整治。

二、总体目标

落实养殖场粪污治理主体责任、各村属地管理责任、执法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全镇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整治,规模养殖场治理率100%、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3月10日前各类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

三、治理标准

1.通过专项整治,规模场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开工利用率100%。小散户建立与养殖量相配套的发酵池、堆粪场,实行雨污分流,粪污利用率达95%以上,坚决做到不外排、不外露,对已存在养殖污染的所有养殖场(户)要全部清理完毕。

2.规模场治理标准和要求:规模场必须有与环评要求一致的处理设施设备,如沼气、异位发酵床等,必须有与养殖量相适应的长期租赁消纳土地(或合作单位),要提供土地合作单位租赁证明及粪污利用台账,做到百分百消纳,实现零排放。

3.小散户治理标准和要求:

(1)小散户须建有雨污分离设施,配套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堆粪场、粪污储存池等设施。

(2)经营性家禽小散养殖场须配套建设齐全的治污设施,水禽须远离河岸,不得直接接触河道水体。

(3)农村居民庭院散养家禽应自行做好养殖粪污处置和环境卫生。

四、主要措施

(一)禁养区1KM范围内所有养殖场,一律关停拆除;非禁养区养殖场一律按时整治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关停拆除或转产,严防已关停的养殖场返潮复养。

(二)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按生产规模扩建、添置处理设施,采用种养循环、达标排放模式处理养殖粪污。

(三)引导非规模养殖场(户)逐步退养;引导第三方机构扩大收处能力,与非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收处消纳协议,实现非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对发现的污染问题跟踪整改到位,确保粪污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转,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组织形式

专项行动采取村级自查,镇级督查、县级验收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整改(2月17日-220日)

各村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新一轮排查,制订整治方案、成立专班,“一场(户)一策”细化整治措施,确保全面整治到位。

(二)巡查指导(2月20日-31日)

镇政府成立巡查指导专班,对各村畜禽养殖场(户)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指导,对前期交办的突出整改问题进行重点巡查。

(三)验收奖补(3月1日-3月10日)

各村完成养殖场(户)整治后,书面申请镇级对本村的畜禽养殖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镇验收通过的,出具验收报告,申请县级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既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按时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必然要求。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信息报送。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要全力支持,安排专人配合开展检查工作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上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情况明细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情况汇总表》。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村要以问题为导向,对问题不逃避、不回避,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提升养殖场(户)守法意识。

(四)强化问责管理。实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推进,限期办结、处理销号。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瞒报、漏报,存在养殖场(户)应拆迁及未拆迁到位的村给予严肃追责。

附件:1.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领导小组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情况明细表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

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峰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突击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  永  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敏  党委副书记

王海洋  党委副书记

丁小涛  纪委书记

胡龙海  党委委员、副镇长

辛  瑞  副镇长

韦雨生  组织委员

刘汉东  副镇长

刘爱军  副镇长

孙琪桓  副镇长

王卫国  宣传委员

董如磊  统战委员

赵金豹  人武部部长

徐  静  政法委员

成     员:杜强吉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峰分局局长

李治国  派出所所长

蒋步登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龙剑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筱忠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穆光远  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颜苏廷  水务站站长

            周文良  山庄村党支部书记

李从江  安北村党总支书记

               刘秀生  后放村党支部书记

            梁永利  马湖村党支部书记

            郄中闪  郄庄村党支部书记

            刘宗全  六马村党支部书记

何  利  钟何村党支部书记

            许良文  峰南村党支部书记

            许  清  山西村党支部书记

            蒋永杰  峰西村党支部书记

            王  林  蒋河村党支部书记

            陈立香  陈集村党支部书记

            陈  波  陈东村党支部书记

               徐法兵  小稠村党支部书记

               陆启柏  库西村党支部书记

魏  建  毛南村党支部书记

            张春连  毛北村党支部书记

            王龙春  杨村村党支部书记

朱立忠  大稠村党支部书记

陈正常  前放村党支部书记

朱玉娇  马圩村党支部书记

张绍军  山南村党支部书记

陈之云  山东村党支部书记

刘文秀  阜塘村党支部书记

              孙万周  石埠村第一书记 

何耀华  大放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技站,董如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