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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456
发布机构 安峰镇 发文日期 2018-09-06
标 题 安峰镇村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文 号 安政发〔2018〕76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安峰镇村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时 效
安峰镇村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17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农村腐败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民主、公开、透明、科学的的民主管理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推行农村治理新模式,构建涉农事项管理监督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升村级组织服务能力,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全镇农村社会稳定和村集体经济高质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八月底前成立安峰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与村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代理村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产权交易等“三资”管理业务,全面推行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和村务卡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
三、实施内容
(一)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各村集体“三资”代理委托后,其管理主体仍然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代理合同后,对村集体“三资”运行程序进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平调、借贷、挪用村集体“三资”。
(二)对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规范登记,充分利用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台账,做到村级所有资金、资产、资源登记不重不漏,全部登记在册。
(三)依法签订“三资”代理服务协议,服务中心必须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台账等,正确引导和帮助村民积极参与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得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同时按规定及时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服务中心开展“三资”代理业务,接受镇农经站审计监督、检查指导、培训考核。
(二)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资产、资源是重点,首先要做好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村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登记造册,并向村民进行公示,经公示确认的集体资产、资源性资产登记表报镇服务中心备案,服务中心要分村建立集体资产、资源账册,实行动态管理,服务中心要全面掌握各村集体“三资”、债权债务及财务收支状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在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务卡,用于村集体不便于转账结算的村务经费支出及其他财务报销业务。依托银行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村账流水明细,加强对村级资金流向和使用的日常监管,杜绝现金报销,实现村级资金监管全程留痕。
(四)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全面落实(苏农经[2017]11号文)《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要求,除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集体预留的“机动田”、村集体“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其他产权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必须全部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盘活闲置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行为。
(五)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连委办发[2018]64号文)《关于控减村级债务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见》,严格落实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预决算、收支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产权交易、重大经济活动民主决策、村干部财务收支年底入账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附件:1、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2、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东海县安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
 
安峰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村集体“三资”代理制度
 
一、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依法与各村签订代理协议,在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与之相关的村级财务收支事项进行代理。
二、资金代理。村级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理服务中心设立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分村核算管理;资金领用履行申请报批手续。及时做好村级日常收支业务结报工作,保证集体资金安全。
三、资产代理。建立健全资产台账,资产购置、处置,在履行民主管理程序的基础上,由镇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实行阳光操作。代理服务中心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合同的签订及鉴证工作。
四、资源代理。建立健全资源台账和农村承包合同台账。资源发包由镇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代理服务中心要指导承包合同签订,及时做好合同鉴证工作。
五、代理会计按月进行会计分类核算,帮助村级搞好日常财务公开工作,并将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及时备份、归档。
六、与村相互协调配合,做好与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票据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收款及内部支出票据一律到镇代理中心领取,中心设立票据领用缴销登记簿,建立领用、缴销手续,并严格票据使用。
二、代理中心收款使用“农经站专用收据”。村集体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使用省监制的“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收取各项收入及其他结算款项,使用省监制的“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三、各村商务活动支出应取得商务发票,建设工程支出取得工程发票,代办业务支出取得代办单位票据,内部支出农经中心使用“农经站专用付据”。
四、村会计应将收款凭证的使用情况按月填制“收款凭证核销单”,动态监督凭证使用情况。
五、收支票据存根由代理中心统一保管。

 
村会计集体办公会审制度
 
一、坚持财务定期会审。每月26日至30日为会审日。村会计带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的收支单据,到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参加会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加盖“会审专用章”,准予入账。
二、实行村会计集体办公。次月的2日至5日为集体办公日。村会计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与三资代理员一道对经过严格审核后的收、支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证、账物、账表五相符。
三、及时填制统一规范的财务公布榜和公布底稿,编制会计报表,并把账簿及装订好的会计凭证归档。
四、实行考勤、考核。经管站每月对村会计集体办公情况进行逐项考核,结果公布上墙,年终进行总评兑现奖惩。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使用统一“三资”管理平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会计账目统一代理,实行会计电算化。代理村的所有记账凭证必须手续齐全、规范,符合数据录入条件,方可录入。
二、用于“三资”及财务管理的微机为专用机,原则上不得兼做它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微机操作人员要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会计数据的输入、处理、输出及备份,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
四、指定操作员权限,设置操作员密码,严防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确保会计软件的安全和数据的保密
五、微机操作员负责对电算化设备的保养,保持设备的整洁,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严禁上网,严禁安装游戏性软件,严防病毒侵入。
七、需要保存的会计档案除打印出纸质档案保管外,还要视情况做好备份保存,保管期限按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农村产权交易制度
 
一、按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二、按照“交易品种全覆盖,交易过程全流程,交易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做到应进必进。
三、及时受理村级交易项目申请,并及时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并进行交易现场勘察,及时发布交易信息。
四、及时受理投标人报名,并进行资源及相关资料审核。
五、及时组织现场交易,确认交易结果并公示。
六、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
七、交易结束及时将收入、支出纳入账内核算,建立台账、资料明细。
八、及时对未进场交易行为进行纠正,确保应进必进。
 
 

 
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一、实行台账管理,在对本镇承包合同清查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农村承包合同台账,定期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二、各村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建设工程项目在镇或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交易,确定承包或中标单位及金额。
三、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指导各村签订好经济合同、搞好合同鉴证,并将资料及时归档。
四、合同承包款和资产租赁费应及时缴存资金管理账户。
五、加强承包合同日常管理,对出现承包纠纷及时依法进行调处。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包括镇代理中心的会计档案,近五年的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经济合同、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记录、民主理财记录等会计资料,必须统一装订,集中到镇档案室统一管理。
二、每年(月)度终了,财务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和范围整理好会计档案,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管理、不得散失、毁损。
三、切实做好档案室防火,防盗、防蛀、防潮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四、 外单位调阅村级会计档案,必须经镇分管领导同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调阅,调阅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始终在场,以防档案损坏或遗失。对经批准借出的档案资料,到期要及时收回。
五、村会计档案移交到村档案室保管时,镇村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六、镇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对象:
代理中心主任、会计、出纳会计、代理会计、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平台操作员、交易员等。
二、责任追究方式及适用
责任追究方式有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区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清单
责任追究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问责:
代理中心主任:贯彻落实上级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不力的;对“三资”管理事项审核落实不及时;对“三资”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违规行为。
主管会计: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收支审核把关不严的;记账不及时,会计核算不准确的;不能认真履行对出纳工作监管出现重大问题及其他违规行为。
出纳会计:不能认真履行出纳会计职责,资金收支出现差错,有私自外借的;违反现金管理制度、非现金结算制度、村务卡使用管理制度造成资金损失及其他违规行为。
代理会计:对代理村的财务收支审核不严,记账不及时的;资产、资源、合同台账登记、更新不及时,造成底数不清、数据失实影响正常决策及其他违规行为。
产权交易中心主任:管理不力,村级交易覆盖率不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法交易发生;交易组织不严密,致使泄密、围标、串标,给集体造成损失。
平台操作员:在项目申请初审、报名人员资质、身份审核不严的;公示不及时,交易过程中有违规操作,有泄密及其他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公章,造成损失的。
交易员:交易事项勘察不认真、不到位 、不准确,导致虚假交易发生,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交易组织不严密,致使泄密、围标、串标,给集体造成损失。
四、责任追究权限
代理中心人员的责任追究,由镇负责实施。追究决定抄送 纪委监委、农村工作部门备案。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要向社会公开。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规定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附件2
 
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岗位职责
 
主任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二、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保证代理工作依法进行。
三、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四、负责协调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处理好“三资”代理员与报账会计之间的关系。
五、抓好代理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检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合理调整工作岗位。
六、负责权限内全镇“三资”管理事项的审核落实。组织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会计核算、资产资源管理和产权交易,督促村搞好财务公开。
七、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方针,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预算管理各项财务收支。
八、定期布置、检查、总结中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及时听取基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九、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代理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财经法规,掌握会计核算技能及财务管理知识。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财务计划、编制财务预算。
三、负责本单位财务制度的落实,建立与其他会计人员分工负责、相互牵制的工作机制。
四、负责本单位账目分类核算,搞好代管村级集体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
五、指导出纳会计工作,监督会计制度有效执行。
六、定期编制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
七、编制财务年度决算、编报单位年度会计及相关报表。
八、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一、学习财经法规,掌握会计业务知识与技能。
二、负责本单位现金日常收支,做到收支票据手续完备,把好现金收支关。
三、负责村级日常现金收支业务的结报工作。
四、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库存现金当日送存银行。
五、做好银行存款存取和结算工作,加强银行账户、村务卡消费及还款的动态管理。
六、搞好现金、存款日常核算,序时登记现金、存款日记账。
七、定期与银行核对,理清未达账项,保证账款无误。
八、执行现金盘存制度,确保账款相符。
代理会计岗位职责
          一、学习财经法规,掌握农村会计核算技能和财务知识。
二、参与本人管辖村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
三、审核所辖村当月收支凭证,把好入账关。
四、按要求使用“三资”管理软件,搞好所辖村会计核算,做到及时规范。
五、爱护微机,维护网络安全,做好数据打印、资料备份工作。
六、做好各级审计、检查配合工作。
七、协助所辖村搞好财务公开。
八、做好所辖村会计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并及时入档保管。
交易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负责交易服务中心日常管理。
二、 负责考勤和考核工作,监督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
三、 负责交易申请审定、上传下达。
四、交易现场组织安排等工作。
五、监督交易项目应进必进、提高村级覆盖率。
六、负责镇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和业务统计工作。
平台操作员岗位职责
一、提供农村产权交易业务政策咨询。
二、负责交易程序业务指导、材料接收、系统录入,包括指导转让方规范填写申请交易资料、接收农村产权交易申请的相关资料、预审交易资料并报送审批、提交交易申请资料、告知转让方申请受理情况、编制发布经审核的交易公告和交易成交公告、受理交易公示期间意向受让方的报名咨询、审核意向受让方所提交资料并报送审批、完成交易结果登记并报送审批等。
三、整理纸质档案并保持与电子档案一致。
四、编写上报产权交易动态信息。
五、负责交易服务中心公章使用管理。
六、负责网络阵地信息同步发布(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室内液晶显示屏、户外LED显示屏)。
七、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易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项目立项现场勘查工作并出具现场勘查确认书。
二、通知所有参与交易人员开标时间、地点。
三、申请和组织现场交易,并准备相关资料。
四、组织交易双方按时签订合同,做好交易合同的备案工作。
五、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