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456/2024-00015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安峰镇 | 发文日期 | 2024-08-23 |
标 题 | 安峰镇循环经济产业规范经营长效监管实施方案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安峰镇循环经济产业规范经营长效监管实施方案
为实现安峰镇循环经济产业经营场所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整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打击非法销售“五大总成”、拼装摩托车、翻新轮胎等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长效监管目标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等法规标准,以及《连云港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东海县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东海县水晶珠宝、穿戴甲、循环经济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规定,严厉查处存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五大总成、拼装摩托车;修理维修使用无标识回收件;拆解报废机动车零配件;轮胎翻新销售等四类问题的经营场所,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镇机动车修理维护保养、废品收购、汽贸等企业单位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监管职责分工
1、经济发展办公室:依据职责对工业集中区内企业日常监管,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报废汽车、摩托车拆解及二手轮胎翻新、销售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开展摸排,掌握底数;指导各村对二手轮胎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管。
2、市场监管分局:依据职责对二手轮胎销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等活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线索及时立案查处。负责本辖区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监管工作。负责对网络交易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无照经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营业执照登记、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及其他违反市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优化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存在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
3、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据职责依法监管资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规范经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回收和非法拆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镇区内可能存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五大总成、拼装摩托车;修理维修使用无标识回收件;拆解报废机动车零配件;轮胎翻新销售进行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相关法制宣传。
4、派出所:依据职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机动车以及妨碍公务、妨害社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盗收拆销骗” 等环节犯罪行为。加强循环经济产业外籍从业人员管理,协助市场监管局核查违法行为人信息和经营地址。
5、各村委:依据属地职责对各村辖区内可能存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五大总成、拼装摩托车;修理维修使用无标识回收件;拆解报废机动车零配件;轮胎翻新销售进行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相关法制宣传。配合执法单位对辖区内机动车修理维护保养、汽贸、汽车美容、洗车、补胎换胎及废品回收的企业、个体户和个人执法检查核查。
6、纪委: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失察失管、履职不到位、 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深挖彻查背后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参与经营、通风报信、以权谋私、包庇纵容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长效监管措施
1、日常监管,建立企业信息档案,记录企业经营行为和违规情况,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全面摸清涉及循环经济市场主体情况,搜集非法回收拆解、违法处置“五大总成”、售卖二手轮胎等线索,查漏补缺,梳理非法人员和企业。
2、定期巡查,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对循环经济产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镇外违法企业、个体、个人迁入,确保现有企业规范经营。及时查处非法回收、储存、运输、拆解报废机动车及其零配件,非法翻新、销售二手轮胎行为。持续搜集违法线索,严格落实规范作业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3、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派出所联合执法,结合安峰镇排查现状具体情况,明确整治重点是辖区内机动车修理维护保养、汽贸、汽车美容、洗车、补胎换胎及废品回收的企业、个体户和个人。镇带队领导1人,工作人员2人;市场分局2人,车辆1辆;综合执法2人,车辆1辆;派出所2人,其中正式干警1人。加强联合巡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范作业方面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被发现的问题,严厉打击辖区内无照经营、无报废汽车拆解资质私自回收报废汽车、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和货不对板轮胎等行为。
4、宣传教育,各村强化法规政策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5、约束机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巩固,对违反循环经济产业规范经营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四、监管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政办牵头建立专项整治部门协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关系,切实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服务全镇营商环境大局、服务群众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做好各部门间联动,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和非法销售法律法规,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成效,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及大要案查处情况,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村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细致排查本区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情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属地和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全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我镇循环经济产业规范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推动我镇循环经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东海县安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