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333/2022-00006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白塔埠镇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白委发〔2022〕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白委发〔2022〕18号
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白塔埠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应急消〔2022〕67号)、省消委办《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苏消委办〔2022〕14号)、市消委办《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连消委办﹝2022﹞6号)和县消委办《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东消委办﹝2022﹞3号)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省、市、县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强化消防安全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消委办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组织发动、业务培训和联系指导;在督促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各村、各单位,重点对高层建筑、农贸市场、商超等消防安全高风险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在对各村、各单位落实15条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要紧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情况,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推进落实,高层建筑、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否有序开展;二是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以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三是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是否明确承担消防综合监管职能的部门,公安派出所要继续履行消防监管工作职责;四是推进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各村、各单位是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和县“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工作所明确的各项任务。要坚持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标本兼治,对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在责任体系、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制度机制、风险防控、监管手段等方面集中攻坚解决,特别是监管执法宽松软、“三管三必须”不落实、新业态新经济监管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要综合施策、建章立制、拿出实用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推动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动态调整部署,务求取得实效。
(二)专项检查
镇消委会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省、市、县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聚焦15条硬措施,突出整治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社会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三方面内容:一是抓好消防职责履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村及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二是抓好重大风险整治情况检查,针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挂牌督办、挂图作战、挂钩整改以及死看硬守等超常管控措施情况;三是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检查,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督导以及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等发现反馈的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由镇消委会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对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逐一过堂,全面检查。
(三)综合督导检查
在全镇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镇消委办将依托全镇安全生产巡回督导工作组消防业务骨干,对各村消防安全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针对重点整治任务和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综合督导检查贯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全程,重点检查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决策部署情况,以及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推进、年度重点消防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对综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及有关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
(四)开展“回头看”检查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有效做法,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立足整改抓提升,不断提高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在综合督导检查基础上,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贯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是督促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排查结果在社会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布。二是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单位第一责任人需全程在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予以确认并组织整改。三是对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贯彻即将出台的地方标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倒逼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贯彻“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一是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推行单位自查、行业排查、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专家协查“五查”机制,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二是围绕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目标,统战、学校、派出所、民政、建管、农路、农技、卫生院、市场监督、文体中心、供电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聚焦高层建筑、商超、公众聚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要场所,群租房、
(三)贯彻“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要求。一是消防救援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进行严格把关,不得以“放管服”改革或实行告知承诺制为名降低安全门槛。二是建管部门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审验监管衔接、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对涉及高危行业领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及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
(四)贯彻“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要求。一是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入职员工未经消防培训一律不得上岗;消防控制室、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二是督促单位通过线上授课、线下教学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三是对用工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指使或者强令员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给予罚款、警告等处罚。
(五)贯彻“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要求。一是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或失实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逾期不整改问题隐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二是对建设工程“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各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采取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四是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刑事案件。
(六)贯彻“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要求。一是对各村、各单位综合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二是组织专家参与消防执法过程,解决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三是大力推行异地交叉检查,充分利用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用电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并查处值班脱岗、停用设施、占堵通道、封闭出口、违规用电等问题隐患。四是对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是消防救援部门推进消防监管调度中心建设,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滚动研判安全形势,合理确定检查重点,精准治理问题隐患。
(七)贯彻“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求。一是针对基层消防监管“缺腿”“短腿”以及“末端乏力”等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实施基层消防治理“12345”工程(即,“一个中心”统全域、“两个机构”强组织、“三张清单”明职责、“四项举措”强保障、“五项制度”管长效)。推动各村、各企业成立微型消防工作站,承担消防综合监管职能。二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协作联动的通知》工作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常态化运行“六联”工作机制,推动并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是健全完善消防监督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消防监管人员培养,强化执法检查装备配备。
(八)贯彻“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要求。一是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二是完善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内部员工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是根据消防安全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举报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加大奖励力度。四是不断规范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处理,不得私自泄漏有关个人信息。
(九)贯彻“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要求。一是严肃违法惩戒,对阻拦报警,以及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依法给予罚款、警告等处罚。二是对谎报、瞒报、漏报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贯彻“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是持续优化消防便民利企服务,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预约办理等便利化措施,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对涉疫重点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上门服务或视频指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参与环境消杀等涉疫勤务,特别是对因防疫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现有消防设施保护范围有限的,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人员、有效处置险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镇消委办牵头统筹调度推进和组织综合督导检查。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检查方案,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发动、指挥调度、情况通报、督导交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第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真正解决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工作统筹。各村要将消防安全大检查与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相结合,与“十四五”消防规划宣贯实施相结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各地要充分发挥主流作用,协调相关新闻媒体记者跟拍记录检查情况,对消防管理规范的单位要正面宣传,对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要及时曝光,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纪律作风。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场所的明查暗访,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工作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切实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