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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33/2024-00002
发布机构 东海县白塔埠镇 发文日期 2024-01-05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塔埠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白政发〔202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白塔埠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4-01-23

各村、各有关单位:

《白塔埠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海县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白塔埠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盘活农村闲置集体资产,提升农村资产效能,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东海县盘活资产工作方案》(东政办发〔2023〕32号印发)精神,现制定《白塔埠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探索农村闲置资产盘活新路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活存量、促增量”,优化配置农村集体资产,进一步形成集聚效,激发集体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稳中求进、注重质效、聚焦重点、多方共赢、防范风险”的思路,在全面清查、分类梳理的基础上,按照资源、资产、资金三大方面,制定运作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分类实施。按照“应查尽查、能用尽用、可租可包、应进必进、能融则融”的原则,通过依法清收、高效利用、有偿使用、积极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处置农村资产,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用,促进集体增收、资产增值、资本嬗变。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资产全面清查。2024年1月底前分类施策,完成盘活利用方案制定,一季度盘活资产工作初步见效,上半年实现全镇村集体增收节支300万元,推进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建立健全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

三、涵盖范围

全镇16个行政村公共空间各类资产资源。资源类,主要包括:清产核资“回头看”已清收及进一步清查清收的资源性资产,包括承包土地、四荒地、山林地、沟渠塘坝、河道堤坡滩面、水面、道路路肩沟坎、集体用地和其他用地(公益用地、特殊用地)。鼓励激励整合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要素、进一步优化配置,产生效益;资产类,主要包括:闲置门面房、老旧厂房、老村部、村小学、幼儿园、医务室、仓库、商铺、工业园区、冷库、农贸市场摊位、大棚、电灌站、机械器具等经营性资产及集体所有的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资金类,主要包括:涉农村居已开设银行账户、账内债权债务和账外账,特别是村集体账户银行存款中的沉淀资金。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提质行动

1.开展清查“回头看”。对照清产核资“回头看”问题清单,资产资源类,一是进一步核查资产资源类型、姓名、涉及人员性质等要素是否准确齐全;存在的问题表述是否准确具体;制定的整改措施与存在的问题是否对应,措施与清收整改指导意见是否相一致。二是进一步核查房屋及建筑物、农村基础设施、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特别是组织、扶贫等部门帮扶、捐赠等形成的固定资产是否全面清查到位,明细台账资料是否完整。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资产是否按程序申报处置。资金类,一是进一步核查问题类型、涉及人员性质等要素是否准确齐全;存在的问题表述是否准确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是否具体,与存在的问题是否对应,且措施与清收整改指导意见是否相一致。二是进一步核查债权债务、账外开支是否逐条逐项分析会,债权债务成因是否清晰准确,不良债、无效债务认定依据是否充分,每村是否形成“一报告一清单”(资金清查报告、资金清查问题清单)。三是进一步核查账外账、“包包账”相关佐证材料是否准确齐全。

2.深化清收整改。对照清产核资“回头看”问题清单,资产资源类,一是进一步重点核查承包地、养殖厂企用地、宅基地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清产核资“回头看”工作清单中制定的具体措施进行整改,逐村形成清收整改台账资料;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结果佐材料(合同、缴费票据等)是否与整改措施一一对应。二是进一步核查重新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清收整改指导意见,合同的承包期限、承包价格是否在合理范围内,追缴拖欠的承包费是否做到追尽追、应缴尽缴;对于因各种原因暂未追缴拖欠承包费的,有无制定具体的书面还款计划,明确追缴完成时间。三是进一步核查有无结合本村实际,通过审批建设、安置置换、收回等方式,主动合理解决部分卖而未建宅基地问题。四是对尚未完成清收整改的问题,核查有无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单独形成资产资源问题清单。资金类,一是进一步核查不良债、无效债务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逐村形成清收整改台账资料;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结果佐材料是否与整改措施一一对应。二是进一步核查不良债权、无效债务认定程序是否完整、依法依规,并严格履行报批核销程序,账务处理要及时、准确、规范。对金额超过1000元的大额债核销处理,各村有无严格履行民主议事程序,佐证资料、会议记录是否齐全;有无存在简单粗暴“一刀切”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现象。三是进一步核查有效债权的回收,是否做到收尽收;对清收确实存在困难的,有无书面清收还款计划或缓收程序,并明确清收责任人。核查“包包账”是否严格按照清收整改具体指导意见规范处置,处理流程台账是否完整,处理措施是否合理合规合情,处理结果有无公示,合规部分有无纳入账内核算。四是对尚未完成清收整改的问题,核查有无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单独形成资金问题清单。

3.深化系统运用。一抓数据质量。紧盯数据上报不及时、上传假数据、填写有漏项、逻辑不对称等问题,定期开展村自查、镇抽查,推动系统数据上传及时、准确、完整、符合逻辑。对不符合要求村限时督促整改,抓好常态化监督,确保系统数据质量满足监管效能。二抓预警处置。紧盯预警处置敷衍了事、随意删除核销预警提示、整改预警信息不及时等情况,开展村自查、镇抽查,推动预警处置及时、准确、完整。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精准化、智能化监管。三抓公开透明。用好“连云港市农村集体三资可视化监管系统”村务公开功能,所有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张贴系统配套二维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四抓功能提升。围绕“农业农村一张图、乡村振兴一网通”总纲领,不断丰富和拓展系统数据库,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数据通、信息通、业务通、工作通。

(二)优化盘活农村资源性资产

一是分类梳理清产核资“回头看”已清收及进一步清查清收的资产资源,包括承包土地、四荒地、山林地、沟渠塘坝、河道堤坡滩面、水面、道路路肩沟坎、集体用地和其他用地(公益用地、特殊用地)等,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流转交易、盘活存量资源、促进增值溢价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应进必进”。二是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激活土地要素。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原则,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三)大力盘活农村经营性资产

一是分类梳理清产核资“回头看”已清收及进一步清查清收的农村经营性资产,同时全面清查闲置门面房、老旧厂房、老村部、村小学、幼儿园、医务室、仓库、商铺、工业园区、冷库、农贸市场摊位、大棚、电灌站、机械器具等经营性资产。二是优化处置农村经营性资产。对可对外租赁发包的资产,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资金增值溢价;对需维护整修的资产,统筹各方资源,进一步盘活使用、高效利用;对有融资价值的经营性资产,拓宽资产盘活路径,实现农村经营性资产的有效转换和增值,推动形成资产动态盘活良性循环。

(四)管护用好农村非经营性资产

落实属地管护责任,明确管护部门和责任人,推动集体所有的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发挥公益性价值,丰富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规范提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一是全面清查涉村集体已开设银行账户。除每村一个的基本存款账户外,全面清理其他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二是盘活利用集体闲置资金。全面梳理摸排村集体银行存款底数,除预留一定数额的集体周转资金外,鼓励探索集体闲置资金,采取分期存储、阶梯式存储等方式,在确保集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村集体资金收益最大化。

五、工作分工

(一)农经站:牵头全镇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排查及盘活利用。

(二)自然资源所:牵头全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数摸排。

(三)水务站:牵头全镇村域范围内水利系统资产资源,如河堤、滩涂、水库等排查、清收及盘活利用。在明晰资产资源权属及监管、治理主体的基础上,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实行委托代管,属地负责,利益下放,推动集体增收。

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清查及盘活情况的统计和汇总。

六、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及方案制定阶段。根据县盘活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工作部署安排有序推动。2023年12月底前,成立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责任单位做好清查表格设计等准备工作。

(二)清查摸底阶段。各责任单位细化任务清单,制定闲置、低效使用的资产清查摸底统计表,启动各自领域清查摸底工作,并进行统计、汇总,报送牵头单位。数据统计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此项工作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

(三)运作处置阶段。专班组织集中研究,对待盘活资产分类梳理,形成可盘活清单,报县领导小组审定。根据清查和分类情况,制定运作处置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后报县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组织运作处置。202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审核、启动运作,3月底初见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显量化效果。此项工作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管理运行良性长效机制。各单位根据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持续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有效投资。此项工作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专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落实专班议定事项和决策部署。构建由行动方案、专项方案和配套政策等三部分构成的运行管理体系。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职能单位要承担本领域(本系统)盘活存量农村资产的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专班,负责本领域(本系统)的盘活标准、专项方案制定与实施,对盘活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开展盘活资产工作。

(三)加强政策保障。梳理和完善现行有效的资源资产管理的法规文件,协调解决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摸底及后续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在盘活低效闲置存量资产过程中提供法律支撑。

(四)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盘活存量农村集体资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施专项督导,严肃问责。健全完善考核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的盘活资产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