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14281333/2022-00003
发布机构 东海县白塔埠镇 发文日期 2022-02-08
标 题 关于成立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白政发〔2022〕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成立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2-10

关于成立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镇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各项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乔光耀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武传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顾  凯     人大主席

            张瑾闽     党委副书记

张亚州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张  浩     纪委书记

            臧静波     副镇长

            田  靖     副镇长

            韦新国     副镇长

王光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  丽     副镇长

张芳芳     组织委员

李贵仁     宣传委员

杨永亮     统战委员

许  涵     政法委员

唐春颖     派出所所长

李兵古     小区办主任

王  亮     经济发展局局长

李文山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仇从燃     建设一分局局长

            张  杰     建设二分局局长

            周怀乐     社会事业一分局局长

            马玉芹     社会事业二分局局长

            陈德江     社会事业三分局局长

            张道谋     社会事业四分局局长

            王  刚     社会事业五分局局长

            苗宝虎     综合执法一分局局长

            冯  超     综合执法二分局局长

            张  旋     综合执法三分局局长

            王其华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郑来喜     白塔村支部书记

            李保桂     于庄村支部书记

            王家洪     王小埠村支部书记

            王祥士     军屯村支部书记

            吉光林     东埠后村支部书记

            刘中义     西埠后村支部书记

            阚新闻     前营村支部书记

            李开文     沈园村支部书记

            张庆前     城后村支部书记

            单兴胜     张河村支部书记

            张道谋     新元村支部书记

            伏祥壁     徐圩村支部书记

            李奇讳     前塘村支部书记

            李  祥     前圩村支部书记

            薛  龙     山北头村支部书记

            陈  杰     机场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三分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综合执法局三分局局长张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附件: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8 日

附件:

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作用,定期分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形势,研究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重大问题;落实上级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政策举措,提出重大事项安排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完成国家和省、市、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方式

(一)领导小组主要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全体会议、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和现场推进会。领导小组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围绕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可根据需要要求各村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二)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主持。会议出席人员为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村、各单位须提前将提请审议事项向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后按程序报审,由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确定。相关单位对提请审议事项,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准备。

()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由常务副组长牵头组织制定会议方案,确定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定。

()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和文件,上会前须经常务副组长审核把关;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常务副组长具体协调,白塔埠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按时完成。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涉及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重要政策,须征求领导小组的意见。各村、各单位上报涉及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重大问题的请示或报告,应抄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可以会议纪要、通知、通报等文件形式,对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就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进行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