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333/2023-00014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白塔埠镇 | 发文日期 | 2022-09-02 |
标 题 | 关于设立“奋斗奖”的通知 | ||
文 号 | 白委发〔2022〕4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白委发〔2022〕44号
关于设立“奋斗奖”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治慵懒散浮拖工作作风,改变镇村干部满足现状、不求进取、拈轻怕重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创设“奋斗奖”,以勇攀登、争一流的精神,保持奋力拼、迎难上的劲头,在强镇兴村、全域提升的道路上再来一场比学赶超,激活干部干事创业“一池春水”,推动全镇各项工作争先进位、提档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工作面向全镇机关、村、镇直各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人员)。每半年评选一次,每次6名。
二、奖项设置
设置富民兴村贡献奖、基层治理创新奖、爱岗敬业标兵奖为主要内容的奖项。认定结果在全镇通报表扬,举办表彰活动,颁发荣誉奖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作为先进评选、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推荐条件
推荐表彰对象应当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及镇党委镇政府布置的其他攻坚克难工作中坚守岗位、表现突出。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作用突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富民兴村等各项工作中坚守岗位、挺身而出、英勇奋战、扎实工作,事迹突出,成绩显著。
2.模范遵规守纪。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正确行使工作权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工作中展现出新时代新形象。
3.群众认可度高。在实际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镇有较大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奉献意识明显。做工作不计个人得失,以全镇大局为己任,在疫情防控等突发性工作中身先士卒,冲锋在前,时刻践行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
四、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个人季度申报,镇党委统一评定的办法确定。主要程序是:
1.民主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推荐,研究确定初步名单。
2.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将初步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同时征求纪委、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在此基础上,各推荐单位确定推荐对象,报送镇组织办。
3.差额推选。镇组织办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同时征求镇纪委等有关方面意见,择优推选出拟表彰对象,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确定。
4.研究决定。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表彰对象。
5.社会公示。在本单位张贴公示拟表彰对象。
6.进行表彰。镇党委下发《关于表彰“奋斗奖”的决定》,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颁发奖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立“奋斗奖”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确保把最优秀的人选出来、用起来。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突出业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坚持精简优化程序但不随意放宽条件,对拟推荐对象严把政治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在工作中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他们的先进事迹,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广大干群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
中共白塔埠镇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