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333/2023-00006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白塔埠镇 | 发文日期 | 2022-03-29 |
标 题 | 关于印发《白塔埠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信访办理及现场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白委发〔2022〕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秘密】
白委发〔2022〕7 号
关于印发《白塔埠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信访办理及现场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我镇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镇党委、政府制定了《白塔埠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信访办理及现场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白塔埠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信访办理及现场核查工作方案
附件2:白塔埠镇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中共白塔埠镇委员会 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白塔埠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信访办理及现场核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交办我镇信访办理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海县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协调联络组的通知》(东委办传〔2022〕28号)要求,经研究,现制定本方案。
一、分组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分办审核组、案件办理组、维稳应急组等3个工作组,承担信访件办理、上报、维稳应急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办审核组
组长:张瑾闽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亚洲党委副书记
陈 丽 副镇长
成 员:周怀乐 社会事业局一分局局长(负责具体业务)
苗宝虎综合执法局一分局局长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登记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报党委书记审签后进行交办;
2.负责调度、汇总案件办理情况,审核案件办理单位的情况报告;
3.负责信访件办理签章,并做好反馈公示工作,汇总上报落实情况。
(二)案件办理组
组 长:武传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臧静波 副镇长
韦新国 副镇长
陈丽 副镇长
成 员:苗宝虎综合执法局一分局局长
张 旋 综合执法局三分局局长
周怀乐 社会事业局一分局局长
徐 帆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塔埠分局长
孔宪迎 水务站站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对一般案件办理、回复工作;
2.负责对重点案件、重复件、跨行政区域的信访件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对办理单位上报为不属实案件、群众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件、办理不及时或不到位以及退办件进行督办。
(三)维稳应急组
组 长:张亚洲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许涵政法委员
成 员:唐春颖 派出所所长
朱琳 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国祥 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做好督察期间信访秩序的维护和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访件办理流程
为扎实推动交办信访件办理,确保快速、高效办理,明确办理流程如下:
(一)接收。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梳理、分类、确认反馈并进行编号登记,接收人员在收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党委书记,依据内容性质进行甄别、会商研判,提出办理意见。(牵头:分办审核组)
(二)交办。信访案件经党委书记审签后及时交办至责任单位,明确案件办理意见、上报时限等要求。(牵头:分办审核组)
(三)办理。责任单位自接到案件后,对于当天交办的信访件,现场查处不过夜,当日下班前将初核情况上报分办审核组,1日内将回复查处情况正式报告上报分办审核组(同时报原件、PDF格式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回复办理情况时载明调查处理人员并签字留存,同时经党委、政府领导双签字盖章后上报分办审核组。分办审核组按程序报送县协调联络组。(牵头:案件办理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镇生态 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思想观念和政治方 向的检验。各有关参与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分 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规范工作运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各组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按 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信访件的接收、登记、研判、分发、核查、上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条不紊。
(四)注重办理质量。交办的所有信访件,要严格依法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办理结果。对交办的信访件坚持“五个不放过”:查处不全面的不放过、证据不充分的不放过、整改不科学不精准的不放过、履职不到位的不放过、办理不规范的不放过。
(五)严明工作纪律。要强化工作纪律,对督察期间岗位专人联系方式不畅通、职责工作准备不到位、办理流程拖沓低效低质等问题的,将严格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