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1333/2024-00011 | ||
发布机构 | 东海县白塔埠镇 | 发文日期 | 2024-05-27 |
标 题 | 白塔埠镇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不再保留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 ||
文 号 | 白委发〔2024〕1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村、各单位:
根据《东海县机构改革方案》(连办〔2024〕11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白塔埠镇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为完成重要任务设立的临时性工作专班,需要明确时限,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不得长期化、实体化运作。
特此通知。
中共白塔埠镇委员会
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