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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1333/2024-00011
发布机构 东海县白塔埠镇 发文日期 2024-05-27
标 题 白塔埠镇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不再保留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文 号 白委发〔2024〕1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白塔埠镇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不再保留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4-06-24

各村、各单位:

根据《东海县机构改革方案》(连办〔2024〕11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部署,白塔埠镇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为完成重要任务设立的临时性工作专班,需要明确时限,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不得长期化、实体化运作。

特此通知。

中共白塔埠镇委员会

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