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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5019/2021-00032
发布机构 东海县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1-10-08
标 题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10-11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科室: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由局领导亲自带班,各值班组长要安排好当日值班员并带队,相关值班员需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完成换岗。所有工作人员不得传播未经官方发布核实的疫情防控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并停止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二、所有外来人员必需佩戴口罩,经核查苏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并完成登记后方可进入,相关工作在工作日期间由局办公室负责,夜间值班、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由相应值班组负责。环卫处、填埋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渣土大队、市容大队、规划大队等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应同步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相关科室要督促焚烧发电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三、继续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推动实现应打尽打,确属不宜接种人员需提供疫苗接种点(医院)证明;因血压等慢性疾病或者痛风等突发性疾病之类的暂时不宜接种情形的,需提供近两星期内疫苗接种点(医院)证明。

四、即日起,实行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局属各部门、科室要每天对所属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往返情况进行摸排,每日反馈至局办公室;组织所属人员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等情形的,要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报备并按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备。

五、即日起,暂停带薪休假和不必要的请假,必须请假的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条按请假时间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应交至局办公室盖章备案。无论是否请假,所有人员需离开东海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需前往特殊区域的,必须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