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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053/2017-00008
发布机构 东海县房产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06-13
标 题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东房发〔2017〕18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时 效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6-13

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张守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拳整治居民小区违建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从整体来看,我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还不高,尤其是住宅小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给广大业主造成了很大困扰,也引起一些社会矛盾的发生。县委、县政府已于2017年3月31日出台了《东海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我局负责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行为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物管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组织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违法建设认定;根据执法部门通报,对未按规定监管或制止不力、不作为,导致小区违建多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给予处罚。

在具体工作中,我局通过三种方式做好防违控违工作:首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把好小区大门关,从源头上控制违章建设的材料进入小区;其次,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发生的违建应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上报局执法队。再次,局执法队不断健全巡查处理机制,对发现违法违章建筑及时劝阻,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对没有自拆的,强制拆除,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今年以来我局计划会同城管局根据《东海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意见》完成60个住宅小区的违章建筑集中拆除工作。目前已完成对晶都家苑小区、明珠花园小区、名都花苑小区、晶府人家小区等15个小区的违章建筑拆除,受到广大业主的支持和认可。

近年来,就如何解决小区物业不作为问题,我局做了大量的探索,目前逐步建立健全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评比、考核,严格应用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于业主反映意见较大的物业公司,通过信用档案扣分制度制约物业公司进行前期招投标和资质升级,实现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

另外,2017年,我局在创建国卫生县城活动中,争取资金1800万元对35个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内容涉及卫生打扫、楼体立面出新、基础设施维修更新等内容,目前已投资600万元对明珠花园、名都花苑、晶城大院等6个样板小区打造,通过样板小区的打造推进其余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后的老旧无人管理小区统一派驻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长效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马兰

联系电话:87776570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