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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0382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7-20
标 题 关于立即开展问题安全帽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立即开展问题安全帽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0-07-20

关于立即开展问题安全帽专项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问题安全帽专项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20〕69号)要求,为全力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严厉打击问题安全帽生产流通、使用环节非法违法行为,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问题安全帽专项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维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全帽生产流通、配备使用等环节为重点,突出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依法监管,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对假冒伪劣安全帽集中封存、集中销毁,对检查发现的建设工地、工矿企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使用伪劣安全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盯到底、“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在媒体上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并对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从业人员使用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大检查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安全帽生产企业;各类经营安全帽的建材市场、批发市场、劳保商店、存储仓库及网上商城,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工矿企业等安全帽使用单位。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本次大检查活动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有关行业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园区)推动落实。

(一)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推动此次大全检查行动,定期调度通报各乡镇(场、街道、园区)、部门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

(二)各乡镇(场、街道、园区)结合实际制定问题安全帽大检查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分行业、分领域、分重点组织开展排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职责分工,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协同监管,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联合执法,全面推进安全帽生产流通、配备使用环节规范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厉打击安全帽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梯安装维修工程等项目工地、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安全帽配备使用环节进行大检查。

住建、交通、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在使用环节检查中发现涉及生产流通环节的问题线索的,要及时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销售假冒劣质安全帽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工作自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纠(7月20至7月底)。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单位对生产流通、配备使用环节的安全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不合格安全帽及时自行下架,主动销毁,确保为劳动者配备合格安全帽,并监督、教育劳动者正确佩戴。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作出依法经营、配备的书面承诺。

(二)行业部门集中检查(8月1日至8月15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在生产、流通环节日常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按30%比例,做好生产和流通领域安全帽的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和制假“黑窝点”,要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住建、交通、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在使用环节日常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县级要按30%比例深入使用环节开展暗访暗查,一经发现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配备使用不合格安全帽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同时要将发现问题和溯源线索向县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检查处理,努力从源头消除隐患。

(三)联合督查阶段(8月15日至8月底)。县安委办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安全帽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抽查,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县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劳动者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部署、明确责任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明查暗访,突出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全覆盖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百次检查不如一次执法”的理念,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对未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进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给作业人员带来事故伤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对大检查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引导劳动者强化自我防范意识,鼓励群众举报问题安全帽,调动社会各方参与问题安全帽大检查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各有关部门自8月1日起,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见附表),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周公开通报一次。8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电话:80527773,邮箱:dhxawb@126.com

附件:问题安全帽专项大检查进展情况统计表

东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