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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6/2021-00361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06
标 题 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01-06

东海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东减灾办〔2021〕1号

关于做好强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县减灾委成员单位:

受强冷空气影响,6-7日我县气温将持续下降,降温幅度达14~16℃,7-8日早晨最低气温将降至-15~-17℃,有严重冰冻;并伴有5~7级偏北大风。县气象台已发布寒潮警报和寒潮橙色预警信号。1月6日15时00分起,我县启动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根据各自职责职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应对。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启动预案,科学高效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要强化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发布低温寒潮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发布灾害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有效提醒公众做好防范避险。

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及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协同联动,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抓好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严防大面积长时间拥堵,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四、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提前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防灾救灾措施,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讯等设施一旦受损要立即进行抢修。要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做好农作物防寒保温工作,避免或减少农业损失。民政部门要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特殊困难家庭等及时落实防寒救助措施。

五、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要加强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组织开展救灾救助帮扶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等“六有”保障,统筹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场所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六、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成灾,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报灾系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汇总和核灾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确保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等信息及时上报。

东海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