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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三举措”落实乡村振兴公共服务建设工程
浏览次数: 作者:董月奎 苗克超 信息来源:东海县人社局 更新时间:2019-07-30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近年来,县人社局采取逐年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精准落实社保扶贫兜底政策及加大被征地农民政策宣传力度三大举措,不断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乡村振兴公共服务建设工程。

  一是连续八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2012年起,连续八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48元,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二是全面完成社保扶贫“三个100%”。截至2019年6月,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城乡居保扶贫代缴保费131965人,13246名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全部办理领取手续,其中221人根据政策直接办理领取手续,实现了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城乡居保参保登记100%、代缴100%、享受待遇100%。

  三是不断加大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政策宣传。人社局、国土局和各乡镇联合成立三个宣传组,研究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针对部分被征地农民对现行政策理解不深、不透现象,在交通要道、人群密集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利用流动宣传车集中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针对部分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存有的疑虑和担忧现象,以村委会为阵地,定点开展政策咨询讲解工作,并分期分批举办宣讲班,向被征地农民宣传社会保障政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悬挂宣传横幅150多条,张贴标语230张,发放宣传手册500册,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