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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创建市容靓丽环境
浏览次数: 作者:段邦春 王磊 孙刘健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3-06-07

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组织党员干部、市容执法管理人员,积极学习贯彻宣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把集中学习宣传与分期分批学习相结合,有效推进《条例》学习贯彻落地落实,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力求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使当事人主动改正违规行为,对屡教不改的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起到警示作用,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今年以来,该局高质量、高效率查处各类城市管理案件600余件,均在时限内办结,群众满意率、按期办结率均达98%。

积极推进部署。《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此,城管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学习会,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市城管局通知要求,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图、晒出时间表,推动学习贯彻落地见效,推进《条例》宣传走进基层、面向群众,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广泛组织宣传。该局组织市容执管理人员,采取送《条例》下基层,发放资料、宣讲解读、接受咨询;同时城管系统各部门、机关各科室,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宣传车、设置咨询台、微信群发布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力求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与此同时,将《条例》纳入城管系统党员干部主体培训班必学内容,设置专题学习课程。组织法学城管典型案例,全方位以案说法、释疑解惑、教育引导,传播《条例》之声。

狠抓统筹落实。日常工作与宣传相结合,与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融入到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不断提升问题化解率、群众满意率。与此同时,将学习《条例》与创先争优相结合,按照《条例》新要求、新规范,努力打造市容市貌优美环境。

下一步,该局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面向城区居民广泛宣传《条例》。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升城管形象,深入践行城市管理“721”服务工作方法,以服务、劝导、宣传、教育规范等手段为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执法人员由“纯粹的执法者”多了“服务者”的身份,使城市管理更加高效、更受认可,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程序,以新的姿态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东海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