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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宣传 创文增色添彩
浏览次数: 作者:段邦春 刘厂 信息来源:县城管局 更新时间:2018-11-08

公益广告宣传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创建文明城市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为此,东海县城管局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加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完善服务措施,夯实管理基础,户外公益广告日常宣传不断规范,户外公益广告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为提升东海城市整体形象,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增色添彩。

严格审批城区公益广告。该局在行政审批公益广告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源头管理”的工作模式,将事后的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事前的主动式管理。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要求,将县城区10多处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的产权单位,严格安排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播出量,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对播放时间及次数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组织人员对县城区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查,详细记录其每个轮回的广告播出情况,确保公益广告的播出内容和播出时间起到了应有的宣传效果。

加强公益广告综合管理。围绕县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全力推进户外广告整治改造,提升户外广告的整体水平。该局以广告科为主,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标先后完成了对海陵路、和平路、牛山路等广告经营单位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的统一改造升级。与此同时,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牌600余块,拆除大型过街及违规户外广告3万余平方米。

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宣传效果。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户外公益广告达到20%的要求,该局进一步加大公益广告的建设宣传力度,在县城区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100余处,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同时设置文化长廊、文化墙12000平方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每天播放30遍,每月累计播放1万余条次。公益广告宣传的播出量达到20%以上,充分发挥了公益广告宣传效果,不但提升了东海城市颜值,而且为东海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