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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城管局:落实硬措施 打造软环境
浏览次数: 作者:段邦春 信息来源:县城管局 更新时间:2018-03-19

  东海县城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把落实硬措施、打造软环境、转变工作作风、严格纪律制度融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之中,全局上下继续发扬“敬业、苦干、担当、奉献”的城管精神,集中精力有序推进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工作,为创建靓丽东海城市环境增色添彩。

  纪律教育不放松。该局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统一,凝聚推进城管事业发展的动力。局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在清正廉洁上起到表率作用,树立榜样作用。

  严管车辆“三不准”。该局现有执法车辆,包括电瓶车共计40多辆,为防止车辆私用,制定“三不准”:一是不准用公车办私事;二是不准用公车参加任何宴会;三是不准将公车停放在营业性娱乐场所及住宅小区内。同时严格用车制度,对同一方向同时出差的车辆要合用。同时对车辆私用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前年,该局在日常督查中发现有二名工作人员将驾驶执法车辆停放在住宅小区内,使用执法车辆办私事。经局纪检组调查核实为公车私用。为此,局党组下发专门文件,决定对当事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目标考核奖,调离驾驶员岗位、辞退等处分。

  公务接待严把关。减少各种公务接待,确需接待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上报县主管部审批,按县纪委,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对省.市级对口部门来考察、检查、调研工作的,减少陪同人员和车辆。对确需公务接待就餐的,实行对口陪客,按规定标准就餐,严禁多人陪客。通过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公务接待费用公开、透明并公布于众。

  严管车辆加油。城管局现有车辆30余辆,每月油料费用开支数额较大。为严管车辆加油,该局明确规定,每星期一、三、五上午为车辆加油时间,由局办公室专人陪同去加油站点,在车辆加油时,驾驶员当场签字为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加油。

  加大督查力度。该局以督查科为主,制定安排督查日程。由分管领导带班,组织督查人员,把依法行政与厉行节约工作的督查监管实行两手抓,每月督查4次以上,对督查情况以简报形式下发到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该局通过实施一系列制度措施后,机关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及形象有了明显提高,既促进了行风建设,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