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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浏览次数: 作者:李春平 王宁 苗克超 信息来源:东海县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0-03-18

  “幸亏人社部门退还的10280元社保减免费,不然我们企业3月份的社保费真的缴不起了!”东海县顺发服装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激动地说。连日来,县人社局按照省厅及有关部门要求,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保费政策,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自3月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通知》后,县人社部门主动与县工信局、统计局、民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协作,加班加点,精心核算,通过信息共享与比对,对参保企业进行类型划分,对符合保险费免征及减半征收条件的参保单位进行分类标识,并依据文件重新核定保险费应缴额,确定减免数额。为了切实减轻参保单位资金压力及后续退费负担,对参保单位2月份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县税务部门批量发起退费,原渠道退回减免金额;对2月份未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在重新核定应缴纳数额后,与3月份的应缴纳数额一并征收,免收滞纳金。

  截至目前,县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已对首批440家企业退还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四项保险费7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