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东海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沿途抛洒滴漏、工程渣土车辆出入工地没有采取措施,造成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混凝土搅拌车辆罐子里有积压存料,导致存储过多造成行驶中沿途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等13宗案件给予处罚,并通过东海发布给予曝光。
推行“2+3+N”模式综合治理城乡建筑垃圾。在整治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工作中,东海县城管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东海县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原则,构建城乡一体化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体系,推行“2+3+N”模式治理建筑垃圾——“2”为东海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东海县工程渣土调剂场两大核心处置终端,主要承担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功能。“3”为城南、城北、西部三大区域收集贮存中心,主要承担县域南部、东北部和西部片区各乡镇建筑垃圾的集中贮存和转运功能。“N”为城乡若干临时收集点,其中城区设置3个片区收集点及20个装修垃圾收集箱,物业小区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全县乡镇、街道共设置105余个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服务覆盖辖区所有行政村,承担建筑垃圾源头收集功能。通过采取“镇村收集、区域集中、县转运处置”的运行模式,完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机制,实现对全县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的全链条治理过程。目前,全县乡镇、村设置临时建筑垃圾收集点105个,贮存建筑垃圾近5000余吨。与此同时,建筑垃圾消纳场改建升级和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服务体系项目立项有序推进。
立着现场督查考核。该局组织人员定期深入乡镇,村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同时整合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发现、管控、查处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的主导作用,实行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同时该局将针对乡村垃圾治理普遍存在畏难情绪,不愿抓、突击抓、抓一时等问题,勇担日常督查监管重任,确保乡镇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村现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督查考核,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的村干部和保洁员严厉查处,真正将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逐步扭转了建筑垃圾治理不利局面,形成上面有人抓、下面有人干、天天有人管常抓不懈的新格局,全面推进农村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建筑垃圾投放转运规范。县城区有物业小区居民装修垃圾应清运至小区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点,无物业小区和城中村居民装修垃圾应清运至就近建筑垃圾临时收集箱或片区收集点、区域中心。乡镇及所辖行政村建造、装修、拆除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按照就地就近处理原则,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并通过村规民约对村内建筑垃圾的堆放、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进行规范和约束;无法就地利用的运至所在村对应的临时收集点。乡镇负责将所属行政村建筑垃圾收集点收集的建筑垃圾转运至相关区域中心。各类建设工程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由施工单位按“两票制”要求及时全部运至县工程渣土调剂场;拆迁垃圾、工程垃圾运至相关区域中心。同时持续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东海,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