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东海县城管局安排广告执法中队,组织11名执法管理人员,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国家文明城市和无烟草广告城市治理要求,严格按照严管烟草广告有关规定,巡回大街小巷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烟”小广告的铲馀力度,有效清除“电子烟”小广告对公众的误导和影响,规范城市广告发布行为。
“戒烟神器”、“无害蒸汽”、“没有二手烟”、“健康烟”。近年来,被一些厂商宣称具有多种功效的“电子烟”日益得到烟民追捧和厚爱,甚至还吸引了青少年群体的青睐。随着2021年11月10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和加强了对“电子烟”的监管。该局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组织执法管理人员,将铲除“电子烟”小广告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文明城市、无烟草广告城市的主题,综合整治开展专项检查,以城区主次街道、校园周边、大型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电子烟”经营者是否存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户外发布“电子烟”小广告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出售和使用带有烟草广告字样的商品、以隐性烟草广告宣传烟草生产厂家、烟草品牌的行为,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电子烟,严查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等违法行为,真正让“电子烟”早日远离“祖国的花朵”。同时全力清理“电子烟”小广告,做到发现一条清理一条,不留死角盲点,确保辖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电子烟”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有效净化烟草广告市场。
注重宣传教育。在日常检查中,城管执法管理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宣讲《广告法》、《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烟草经营者落实禁止发布烟草广告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积极开展并落实好控烟工作,规范烟草经营行为,杜绝发布违法烟草广告的行为,减少“电子烟”小广告对群众健康的负面影响。同时,督促指导烟草经营主体通过积极自查经营场所烟草广告、张贴禁烟标识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文明城市和无烟草广告城市治理成效。
下一步,城管局将加大对“电子烟”小广告的监管力度,对于违反《广告法》张贴“电子烟”小广告及发布烟草广告违法行为,做到从严从快查处。将持续依托线上监测加线下检查“双手结合”的手段,综合运用行业管理、宣传引导、部门联动、监测预警等多项措施,持续强化“电子烟”小广告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