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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排查清理力度 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浏览次数: 作者:高小虎 信息来源:东海县新闻宣传中心 更新时间:2019-03-14

3月13日,县长高美峰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场)负责人,对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办。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要求,倒排时序进度,深挖细查问题,坚决整治到位,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将所有违规问题清零。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把好法律界限和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指导和督导问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清理整治任务。副县长章荣刚参加督办。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的违法行为。

高美峰一行先后来到青湖镇明远养殖公司、黄川七里生态园和周士强生态园,详细了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高美峰对现阶段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要求各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整治推进力度,下定决心将工作做实做细。就下一步工作开展,高美峰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县上下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全力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这场硬仗。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实地排查,做好“大棚房”核查和甄别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摸清全县“大棚房”问题总体情况。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切实凝聚工作合力。要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责任清单、责任考核和问责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巡查监管机制,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的发生。要严格督查问责,重点检查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清理是否彻底等问题,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得力的,将严肃处理相关单位责任人。要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切实维护好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后发先至”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