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站点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分类 > 放管服改革
索 引 号 076/2021-04612
发布机构 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1-08-11
标 题 东海县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文 号 东协调办〔2021〕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东海县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1-08-26

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苏市监〔2020〕3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12月前在全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模式,将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作为企业开办总入口,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建立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窗领取”服务模式,推进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领取发票(获得申领资格)、社保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免除银行账户开户费用,实现企业开办全免费。

二、工作要求

(一)减环节。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领取发票四个环节统一为一个完整的闭环流程。整合优化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内部业务流程。同步合理布局公章刻制单位、商业银行的线下融合。

(二)减材料。整合精简办事材料按照“一窗受理”要求,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商业银行等部门涉企数据交互机制,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复用”。

(三)减时间。在企业登记完成后,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三环节实行并联办理,并同步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长,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1天办结。

(四)免费用。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免除银行账户开户费用,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印章和税控设备免费寄递服务,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免费。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申请人到现场办理,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领取发票(获得申领资格)并联式办理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立“企业开办一件事专窗”,配备专职代办、帮办、导办人员。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在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置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税务部门将涉及企业开办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领票自助设备同步进驻提供服务。由企业登记机关牵头,实行专人协调督促企业开办事项同时、同步、同一时段完成,确保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1天办结”。

(二)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将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作为网上总入口,完善“一窗受理、数据共享、并行办理”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审批模式,对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企业设立电子化登记、申请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一体化集成服务。统一企业开办平台数据共享标准,各环节办理结果信息实时、完整、准确推送,做到信息共享互认、全程留痕、实时反馈,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程网上办理、闭环管理。人社部门、公积金中心要按照“多证合一”、“一表填报”申请的工作要求,做好企业开办参保、公积金需求数据项的数据接收工作。

(三)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套材料”。企业开办事项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推行“企业开办”申请一表填报,以企业登记申请表为主表,将其他涉及企业开办需采集的信息整合为附表,一次填报,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不得将后续监管性要求、服务性环节前移到企业开办环节,按照能简则简的原则,严控涉及企业开办环节信息采集。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次性办理的,凡是市场监管部门已收取并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开办各环节应通过部门间共享方式获取,相关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要充分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人口信息比对库、不动产登记信息库等,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经共享获取的材料需要存档的,应在材料上注明“该材料系共享获取”字样。不能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由受理窗口复印,并注明“该材料系复印获取”字样。

(四)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次采集”。优化实名采集,对网上办理的,实行“一次认证、全网通行”,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网上实名采集,身份证影像信息共享互认,减少重复性实名采集;对现场办理的,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认证,确需认证的,应通过网上远程实名认证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实名信息的,无需重复采集。企业办税人员已实名的,可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落实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改备案制度,银行在企业开户时无需核查企业的公示信息,将企业开户与银行的其他业务套餐分离,将开户前现场核验和法定代表人意愿核查程序后置为赋号后开展,为压缩开户时限提供支撑,企业账户开立实行“全免费”、“立即办”。强化落实社保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一律采用统一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不得另行设定编码登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实施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完善部门联动情况通报机制,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反馈相关信息;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狠抓落实,确保企业开办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要对准入环节自行设置的联审、会商事项组织一次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子以取消。

(三)强化考核监督。“一件事一次办”效果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好坏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在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过程中,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相互借鉴。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细。对推动工作有力、举措创新的,要强化正面激励;对落实工作不力、消极推诿、敷衍塞责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东海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解读链接:关于东海县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