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医保〔2019〕14号《关于印发<东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2家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与其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时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华郡府药店 负责人:刘高原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路文华郡府小区2-A-112号
2、连云港市东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万信药店 负责人:何张潇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复兴路9号16-08号、16-09号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0510962 本次公示期:4月2日至4月8日
东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