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类别
(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主要指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改造,包括养殖池塘的护坡、进排水渠、涵闸、电力、生产道路等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二)工厂化、规模化、智能化高效设施。主要指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
二、申报主体
由所在乡镇政府、渔业专业村或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养殖大户、家庭渔场(须经工商登记并经当地农口部门登记备案)、出口示范基地(区)、企业等申报。近三年内已承担过高效设施渔业项目的单位不予支持, 承担的高效设施渔业项目未验收的单位不予支持。
三、补助标准
(一)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补助上限为200万元。
(二)工厂化、规模化、智能化高效设施项目补助上限为4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需连片养殖区1000亩以上;工厂化、规模化、智能化高效设施(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需连片养殖区3000亩以上;具备有效的项目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协议,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五、申报材料
项目采用《渔业油价补贴统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申报,并附报以下材料:法人证书、养殖证或承包协议等复印件,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主要装备的型号、照片、报价等;渔业园区申报项目还须提供获批文件。同时附立项等批准文件、已开展的项目前期工作等相关材料。
六、其他说明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主体于2018年8月15日之前至县海洋与渔业局513室领取申报方案,填写申报文本,同时提供申报材料中要求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518-87796151,80196105,8019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