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准予变更,详情如下:
1、许可证号:新出发苏零字第东2017-172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石梁河镇思雅超市,法定代表人:王*梅;变更事项:经营地址,变更前: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村,变更后: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村南辰路17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6年1月22日至2028年4月30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1月23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