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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257号,单位名称:东海县沐简纹绣店,法定代表人:窦*新,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180号水印康庭4-111三楼,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11月04日至2029年11月03日。

2、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458号,单位名称:东海县语姿美妆店,法定代表人:孙*姿,经营地址:东海县石榴街道东榴村9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11月08日至2028年11月07日。

3、苏卫公证字〔2022〕第320722-000372号,单位名称:东海县颜娆美容店,法定代表人:李*,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99号瓯龙世纪城东港湾8号楼4-5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2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12月23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