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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6-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012号,单位名称:东海县菲尔娜美容店,法定代表人:王*,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葛宅村7-9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02月17日至2029年02月16日。

2、苏卫公证字〔2026〕第320722-000001号,单位名称:东海县陈苏侠美容养生馆,法定代表人:陈*侠,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路1-105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6年01月05日至2030年01月04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01月09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