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你公司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又没有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且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六十七条和六十八条一款、二款、四款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六十条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件》予以吊销。
你单位可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东海县运输管理所申请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视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
东海县运输管理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