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155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美福美容馆,法定代表人:倪*月,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8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3月26日至2027年03月25日。
2、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807号,单位名称:东海县佳忆养生保健服务部,法定代表人:吴*娟,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迎宾大道锦绣家园西门西侧和堂安置楼6号门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07月06日至2027年07月05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11月17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