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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东海县部级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主体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08-26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 号、苏农计〔2024〕38 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2 号、苏农计〔2025〕15 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和<2025年江苏省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5〕5号)以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5〕20号)文件要求,结合东海县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东海县部级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内容

全县各乡镇(街道、场、经开区)小麦种植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等)。

全县遴选千亩方10个,万亩片2个。示范方需要在2025年全省粮油高产优质片区项目储备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

以小麦单产提升为重点,全面推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专业化服务,能够带动周边农户提升小麦单产水平,示范成效显著,促进产业富民增收。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种植规模:2025年播种的小麦,原则上要集中连片,万亩片种植品种1-4个,千亩方种植品种1~2个。

2、产量要求:亩产较去年全县平均产量提升1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单产提升。

3、技术要求:按照《2025年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执行,选择清单中的品种,至少3项技术。

4、其它要求:优先选择交通便捷、靠近县、乡公路的主体。申报主体不得与部级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重复。

三、申报方式

坚持主体自主自愿申报、乡级汇总择优推荐、县级考评确定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新型主体向所在村、乡镇申报,乡镇核实后汇总择优推荐到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栽站。

四、申报要求

各乡镇(街道、场、经开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筛选,严格把关。依据附件2填好附件1《2025年东海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申报表》,同时提供申请的新型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要主体签字并盖章,由辖区乡镇核实后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报至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栽站群。各乡镇需分片填写附件3《2025年东海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片信息简表》,于生产结束后上报,否则不予补贴。

五、申报时间

截止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时芝红 联系电话:13961332105(602105)

附件1:《2025年东海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申报表》

附件2:《2025年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

附件3:《2025年东海县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片信息简表》

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2025年东海县部级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申报表.xls

附件2:东海县部级小麦绿色生产技术清单.doc

附件3:2025年东海县部级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片信息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