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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招聘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消防大队 更新时间:2019-09-16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号文件精神要求,首批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13名(战斗员9名,驾驶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救援、消防车驾驶等应急救援保障工作。被聘用人员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政、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3、退伍军人、退伍消防员、其他地区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的人员,体育特长生优先录取;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6周岁;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退伍消防员可放宽至30周岁;持有A2证照,实际驾龄不少于2年应招驾驶员可放宽至30周岁;持有灭火救援员五级及以上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5、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五官端正,无纹身、色盲、口吃,身高不得低于165㎝。

6、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跨区调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4、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应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审查的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信息

报名地址:东海县消防大队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10月13日

2.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从公众号保存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岗位资格审查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东海县富华西路9号)。

3.体能测试。1500米跑(8分30秒及以内记为合格)、仰卧起坐(2分钟30个以上记为合格)、100米跑(17秒及以内记为合格)。由用人单位统一测试,三项成绩均达标即可,体能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地点在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4.面试。对体能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面试地点在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

5.人员聘用及待遇。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海消防”公众号公示3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招用人员工资待遇约28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驾驶员比战斗员多200元每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报名咨询电话: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0518—80301981;

四、本公告由东海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