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农〔2025〕6号)文件精神,并按照《关于做好东海县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地膜科学使用)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农〔2024〕162号)要求,经过新型主体按照推广应用面积申报、村级核实、乡级核查、公示等程序,现将确定的东海县2024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东海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中心反映。
联系单位及电话:东海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中心 87796622
附件:东海县2024年度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补助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