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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6-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153号,单位名称:东海县马雪媛美容店,法定代表人:马*媛,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英疃村01-01-665-(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5日。

2、苏卫公证字〔2023〕第320722-000541号,单位名称:东海县一木美发沙龙店,法定代表人:李*亮,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西蔡北路16号水晶名都3-101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7年5月9日。

3、苏卫公证字〔2025〕第320722-000124号,单位名称:东海县发鑫养生保健服务部,法定代表人:鲁*娣,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8号瓯龙.圣芭芭拉22#2-10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4月17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