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已完成黑龙潭水库管理范围调整划定工作。现将黑龙潭水库管理范围调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如下:
大坝管理范围采用大坝及大坝背水侧坝脚外50米,坝端外侧30米;溢洪道管理范围采用河口外5米;库区管理范围采用水位68.00米以下区域及岛屿。
在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东海县水务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