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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4-01-30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江苏期间交办的编号为: D2JS202203280015、X2JS202203290024、D2JS202204030030、D2JS202204050018、D2JS202204080068、D2JS202204090076、X2JS202204210027的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1、D2JS202203280015: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家和村,村内河流被倾倒生活垃圾,导致水体黑臭。

2、X2JS202203290024: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新华巷9-2号,毛墩路水晶幼儿园后方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废弃物,导致扬尘严重;该幼儿园前的垃圾站,露天堆放垃圾,异味扰民。

3、D2JS202204030030: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安峰山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目前仅修复北侧入口数百亩,石子囤积在矿山中;安峰镇烈士陵园南侧道路扬尘严重。

4、D2JS202204050018: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林疃村南湖,一条长约200米、宽10米、深6米的河道内填埋生活垃圾。

5、D2JS202204080068: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林疃村,村部南侧1公里堆存大量建筑垃圾,部分已被掩埋至农田、鱼塘。

6、D2JS202204090076: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顶湖村,顶湖小学后填埋大量垃圾。

7、X2JS202204210027: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东蔡村,自2017年废弃鱼塘内填埋垃圾,南至东海县建材市场,北至村民薄某平家,面积约400平米。

二、责任单位

东海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

1、D2JS202203280015:市水利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X2JS202203290024: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3、D2JS20220403003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4、D2JS202204050018:市水利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5、D2JS202204080068: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6、D2JS202204090076: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7、X2JS202204210027:市城市管理局牵头

四、整改目标

1、D2JS202203280015消除黑臭水体。

2、X2JS202203290024:清理建筑废弃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D2JS202204030030:序时推进修复工程,加强道路保洁抑尘管控。

4、D2JS202204050018:加强河道管理,对倾倒的生活垃圾清理并规范处置。

5、D2JS202204080068:清理并规范处置。

6、D2JS202204090076:对填埋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规范处置。

7、X2JS202204210027:对填埋垃圾清理并规范处置。

五、整改时限

1、D2JS202203280015:2022年4月底前

2、X2JS202203290024:2022年4月底前

3、D2JS202204030030:2023年12月底前

4、D2JS202204050018:2022年4月底前

5、D2JS202204080068:2022年4月底前

6、D2JS202204090076:2022年4月底前

7、X2JS202204210027:2022年4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1、D2JS202203280015:(1)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制度,杜绝垃圾入河。(2)加强河道保洁,实现长效管理。

2、X2JS202203290024:(1)对露天堆放的建筑废弃物进行清理。(2)加强生活垃圾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3、D2JS202204030030:(1)按照修复方案要求序时推进安峰山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堆放石子加盖防尘网。(3)通过洒水等方式加强安峰镇烈士陵园南侧道路保洁。

4、D2JS202204050018:(1)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并规范处置。(2)加强河道管理,杜绝垃圾入河。

5、D2JS202204080068:对掩埋建筑垃圾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合规的进行清运并规范处置。

6、D2JS202204090076:(1)对垃圾填埋点周边进行排查。(2)将清理的垃圾规范处置。

7、X2JS202204210027:(1)对垃圾填埋点附近进行排查,对垃圾进行清理。(2)对清理垃圾进行规范处置。

七、整改完成情况

1、D2JS202203280015:(1)已组织人员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杜绝垃圾入河,并做好长效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2)立即开展全镇排查,对类似情况一并整治。

2、X2JS202203290024:毛墩路水晶幼儿园后方露天堆放的建筑废弃物,于2022年3月30日夜清理完成并对裸地进行覆盖;幼儿园前堆放少量生活垃圾由县城管局清理完成;建筑废弃物导致扬尘严重情况不属实。后续要求茅墩村加强管理,督促及时处理建筑垃圾。

3、D2JS202204030030:(1)关于反映“安峰山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目前仅修复北侧入口数百亩”的问题不属实。(2)关于反映“石子囤积在矿山中”的问题不属实。(3)关于反映“安峰镇烈士陵园南侧道路扬尘严重”的已通过洒水等方式降尘。

4、D2JS202204050018:该河道内生活垃圾已彻底清理,生活垃圾已转运镇生活垃圾转运站集中处理。

5、D2JS202204080068:经过现场勘察,被举报地点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堆存建筑垃圾,堆放物实为金红石尾料约700吨,物主已于4月11日将此物料全部运回连云港市尚特石英有限公司,堆放点已恢复原状。举报人所反映的掩埋垃圾的农田鱼塘原为废弃沟塘,面积约为0.4亩,深度约为1米,经过现场开挖(开挖深度2米),未发现建筑垃圾填埋现象。全部物料已完成清理,场地已恢复原状。

6、D2JS202204090076:已对填埋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规范处置。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并多点挖掘取证,确定在顶湖小学后面靠近居民区位置有垃圾掩埋现象。组织人员机械对掩埋垃圾地块进行挖掘,发现垃圾面积约300平方米,地下深度约1米。从现场挖掘及走访调查情况看,掩埋垃圾全部为十余年前掩埋的生活垃圾,重量约300吨(含泥沙)。已联系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专业处理,已处理完毕。

7、X2JS202204210027:2022年4月22日下午对上层泥土进行清理剥离,并下挖确认垃圾种类。经确认,此垃圾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4月23日,将塘内垃圾清理到塘口外准备集中清运,至4月25日将塘内垃圾全部清理完毕,约300吨左右。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9日)向东海县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 0518-87165597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 dhstzhk@163.com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