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2〕4号)、《关于印发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引》的通知(苏农机〔2023〕1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如期建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2021和2022年全程全面示范县创建奖补资金的通知》(东农〔2023〕14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数量及补助标准
扶持1个工厂化育秧设备建设,补助23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在2022年1月1日前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均可报名。
2、拥有2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
3、建设6条以上自动化育秧流水线。
4、有固定的办公联系点和通讯工具,有明晰的产权结构、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经营服务活动正常;
三、项目实施要求
2023年1月1日以来积极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包括上土设备、育秧流水线、码垛机器人、秧苗传输设备、喷滴管设备等建设,投入300万元以上,均可申报。建设周期一年。
四、申报和考评程序
1、广泛宣传。请各乡镇广泛宣传扶持政策,积极鼓励社会主体报名。
2、自主申报。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填写《2022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向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3、乡镇初审。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奖补申请汇总表》需乡镇分管领导签字、政府盖章,于2023年12月11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同时发送《东海县2022年专业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奖补汇总表》电子表。
4、县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开办公会议研究,与县财政局联合给予批复。
5、项目验收。项目投资经第三方机构对资金进行审计,项目验收后给予兑现奖补资金。
联系人:孙龙 0518-8019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