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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6-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6〕第320722-000108号,单位名称:东海县软依芙美容店,法定代表人:刘*,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康泰路2号康泰公馆1-49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6年7月6日至2030年7月5日。

2、苏卫公证字〔2026〕第320722-000127号,单位名称:东海县荟萃茹美容店,法定代表人:孟*玲,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899号天地锦程佳园16-1-2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6年7月8日至2030年7月7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9月4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