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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2-12-01

东人社〔2022〕99号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集聚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我县经济建设中的第一资源作用,现就申报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 2021年以来首次全职在我县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人才条件: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及以上、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满1年以上;

2. 在我县企业服务3年以上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补贴标准

1. 硕士学历学位(副高职称)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自行租赁住房的,硕士学历学位(副高职称)和外市籍“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租房补贴,为期三年;

2. 博士学历学位(正高职称)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自行租赁住房的,每人每年10000元租房补贴,为期三年;

3. 在我县企业服务3年以上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在东海首次购买住房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二、申报程序

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由县委人才办会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申报方式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根据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申报,12月20日前申报人所在企业统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所有纸质材料加盖企业公章)至县人社局三楼人才服务中心,乡镇(场、街道)、园区将附件2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邮箱763218815@qq.com。

(二)材料申报

1. 附件1《东海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 附件2《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花名册》(此表为乡镇(场、街道)和园区填报);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各一份;

4. 企业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其它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附件3《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资格审核

县人社局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委人才办。

(四)组织评审

县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五)社会公示

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和“东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

(六)发文确定

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文确定资助对象,县委人才办拨付相关补贴。

三、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场、街道)、园区、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 提高申报质量。各单位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严控申报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日期截止前,申报人仍需在职在岗,中断在东海县社保的申报无效。

2. “我县企业”一律以企业注册地为准,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市、县、镇(区、街道)属国有非制造业企业。

3. 各项申报材料必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县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县委人才办 咨询电话:叶倩 0518-87237061

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陈静 0518-87027363

中共东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东海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表

    2.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花名册

    3.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东海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表(1)(1).doc

附件2: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请花名册(1)(1).xlsx

附件3:东海县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