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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年东海县池塘标准化改造(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 更新时间:2025-07-11

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3号、苏农计〔2022〕27号)、《关于下达 2024 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97号、苏农计〔2024〕37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池塘标准化改造(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接受审计、验收承诺书》(附件4)、《项目汇总表》(附件5)。

四、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建设时间应为2023年起新建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项目批复后12个月。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704室,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底前,期间均可申报,可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李萍,15251280557,87751618,邮箱dhxscz@163.com。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清单

3.项目申请表

4.项目接受审计、验收承诺书

5.项目汇总表

6.实施方案文本(格式)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

附件1-6(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