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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公告

来源:东海 发布时间:2026-05-12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1、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411号,单位名称:东海县甄之尔美容店,法定代表人:朱*,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东路229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9月9日至2028年9月8日。

2、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043号,单位名称:东海县俪阁思美容店,法定代表人:卢*,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华西路8号瓯龙.圣芭芭拉15-10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5月12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