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市[2021]5号、东海县农业农村局、东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东海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2021〕94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广泛宣传、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相关建设主体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经综合评审,拟确定东海县温泉镇老翁家庭农场、东海县曲阳乡陆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9家(详见附件),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月17日,公示期间对主体资质有异议的,可向东海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反映,联系电话:0518-87222759。
附件:拟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名单(第一批)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