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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石榴街道202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浏览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1-09-09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街道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乡村社会管理岗位、社区便民服务岗位等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乡村社会管理岗位3个、社区便民服务岗位14个;主要从事保洁、保安、保绿、社会救助工作。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招聘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安置单位招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做事踏实、积极进取、有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
3.服从安排及岗位调动,遵守工作纪律。
4.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东海县政府网上发布,报名表格请登录东海政府网下载或到石榴街道办事处403领取。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石榴街道办事处4楼(403)。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石榴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一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就业创业证》原件
(3)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其他相关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材料(如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五、录用后相关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到期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月工资标准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本公告由石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8-80621877
联系人:许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