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人才创新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展示创新创业成果、树立创新创业榜样、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更多青年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催生更多市场主体,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根据《关于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277号)要求,决定举办“创响江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东海县初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江苏 青春助力
二、大赛时间
2023年8-9月
三、大赛组织
(一)举办单位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县级组委会将邀请创业指导专家、成功企业家、创投行业专业人士、孵化载体及创服机构负责人、新闻媒体界知名人士、政府部门负责同志等组成县级评审委员会,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创新创业标兵赛、创新创业项目赛两项赛事(以下简称标兵赛、项目赛)。
(一)标兵赛。聚焦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勇于创新创造、敢为人先、锐意奋进、砥砺奋斗,以自身实际行动帮助和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重在展现青年人才的创新创业“好故事”。通过参赛选手讲述自身创业经历、创业成就、创业感悟等,评出一批根植港城、影响力大,所创办实体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的优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二)项目赛。聚焦1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6个重点集群等领域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展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金点子”。通过参赛项目展示先进技术、发展前景、投资价值和带动就业潜力等,评出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五、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标兵赛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2)凭借自身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实体,实体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本人为实体负责人。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3)创新创业成果显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或引导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6。
2.报名项目赛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实体于2013年1月1日(含)后在市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项目实体负责人为国内高校在校生或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
(3)项目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创新技术和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我市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方向,符合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价值,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4)项目的产品、技术等归属项目实体,相关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为项目实体、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需为项目实体专职工作人员,并由创业实体缴纳社保),与其他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实体规范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国内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范围,实体负责人类型见附件6。
(二)其他条件
1.参赛对象仅可选择两项赛事中一项报名,同一选手、项目不得在大赛不同赛事、不同地区重复报名。县(区)级上报晋级市赛名单后,参赛对象不得更改赛道。
2.参赛对象同意在媒体公开本人及团队、项目、创业实体等有关信息。
3.参赛选手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连云港市初赛中获得“十大大学生创业标兵”称号,参赛项目未在往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连云港市初赛中获得“十佳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省赛、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组织报名、县(区)级选拔赛(推荐)、市级初赛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
时间:2023年9月2日前。
各县(区)制定县(区)级选拔赛实施方案,选拔赛可在市级初赛模式基础上创新赛制举办,并与地方赛有机结合。各县(区)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项目报名参赛。
第二阶段:县(区)级选拔赛(推荐)
时间:2023年9月10日前。
各县(区)根据选拔赛实施方案组织选拔赛,并择优推荐选手、项目晋级市级初赛(参赛名额见附件3)。
晋级选手、项目参赛资料于9月15日前上报,选拔赛情况于选拔赛结束10日内上报。选手、项目资料及选拔赛情况上报要求见附件2、6。
第三阶段:市级初赛
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标兵赛:采取“选手演讲+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选手演讲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晋级初赛选手需本人参赛,因特殊原因不能至竞赛现场参赛,选手所在地县(区)级组委会需在初赛5个工作日前,向市级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参赛路演,否则取消选手参赛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项目赛:采取“项目路演+提问作答+评委评分”(5+6+1)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路演5分钟,评委提问选手作答6分钟,评委评分1分钟。
项目参赛代表仅限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各参赛项目最多选派2名代表参赛,参赛代表均需上场作答。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参赛,并独立进行路演,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选手所在地县(区)级组委会需在初赛5个工作日前,向市级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可由项目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进行路演,否则取消项目参赛资格,且不进行替补。
选手演讲、项目路演可配合使用PPT,不得播放视频。竞赛期间可现场展示项目产品。
初赛结束后,结合比赛成绩和专家综合意见,择优推荐4名选手、4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七、奖项设置
(一)标兵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选手初赛综合得分第1名获一等奖,第2至4名获二等奖,第5至10名获三等奖,均授予“创响江苏”连云港市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称号;其余参加初赛选手获“创响江苏”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优胜奖。
(二)项目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项目初赛综合得分第1名获一等奖,第2至4名获二等奖,第5至10名获三等奖,均授予“创响江苏”连云港市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称号;其余参加初赛项目获“创响江苏”连云港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优胜奖。
八、奖励支持
(一)奖励办法
市级组委会对获奖选手、项目颁发证书,对优秀组织奖获奖地区颁发奖牌。市人社局对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资金奖励(获奖选手奖励资金汇入选手个人银行帐户,获奖项目奖励资金汇入项目实体单位银行帐户,奖励资金税费由选手、项目单位自理)。
(二)支持措施
市级组委会通过“连云港人社”“创响港城”微信公众号及市内主流媒体对“创响江苏”连云港市十大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标兵、十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重点宣传报道,提升标兵和项目知名度,帮助其拓宽市场发展渠道,搭建青年人才创业创新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各县(区)要主动对接获奖选手、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在政策落实、人才引进、技术支持、融资对接等方面予以支持,助力创业实体行稳致远。
九、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东海县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中国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D12栋)
联系人:倪士业
联系电话:8728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