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2023〕27号
关于做好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3号、苏农计〔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建设时间应为2023年起的新建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相应科室(单位)。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
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渔业渔政科,傅纯洁,87791938,邮箱dhxscz@163.com,县农业农村局502室。
附件:1. 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 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
4. 2023年渔业养殖尾水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