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6〕第320722-000040号,单位名称:东海县浅夏民宿店,法定代表人:宋*,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北辰西路60号东方体育城5-3-412、413、428、429,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6年4月9日至2030年4月8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6年4月30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