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25号、苏农计﹝2022﹞11号)、《关于2022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农﹝2022﹞190号 )等文件精神及相关项目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完善提升粪污处理利用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以上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2022年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完善提升粪污处理利用能力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其项目应为 2022年12月1日以后新建的项目。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进行评定。
六、项目申报企业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虚假内容,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县农业农村局411室。
八、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季佩东,0518-87791808。邮箱:371026099@qq.com。
附件:
1、2022年畜禽养殖场(户)配套完善提升粪污处理利用能力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格式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