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东海县数据局决定对如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准予变更,详情如下:
苏卫公证字〔2024〕第320722-000154,单位名称:东海县足之健足浴店,经营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花园南路6号,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张*,变更后:谷*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04月19日至2028年04月18日。
本公告生效期自2025年08月20日起。
特此公告
东海县数据局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