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4〕21号)以及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第四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农〔2024〕16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申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同一主体本年度内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同一地点的不同主体认定为同一主体。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证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文本》(附件2)和《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并签署《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应为经批复后新建的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项目批复后12个月。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资格审核、现场核查、申报评审、集体研究”的程序筛选立项。立项时主要依据县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书编报质量、项目绩效指标等情况,包括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六、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东海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发展和监督管理科。
七、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军80196069,李兴旺80196070。
附件:
1. 2024年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