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医保〔2019〕14号《关于印发<东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1家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与其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东海县泽顺大药房有限公司 负责人:殷子悦
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富国路99号锦绣江南小区16-102铺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0510962 本次公示期:5月30日至6月10日
东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